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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全区农牧民碘盐配送及城镇居民食用盐运输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13 18:15 浏览次数:1114

      为了在接到自治区财政厅新制定的《西藏自治区农牧民食用碘盐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及区经信厅下发2024年农牧民碘盐配送指标通知后,能够顺利地开展本年度城镇精制盐及农牧民碘盐配送工作,现决定采用比选的方式选取此次运输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西藏全区农牧民碘盐配送及城镇居民食用盐运输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比选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比选报名

符合本次比选条件和要求且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4年9月13日至9月15日(北京时间9:00-17:00),携带以下资料在西藏中兴商贸物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305室或把材料以快递寄件方式参与比选报名。

(1)经办人介绍信;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比选申请人类似项目业绩;

(6)报价表;

4、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4.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15日18:00

4.2地点:北京中路182号西藏中兴商贸物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305室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比选程序及评审标准

5.1评标原则:先进行复合性评审,再进行详细报价评审。

5.2复合性评审

(1)资格审查:评审人员查验各竞选人的资格审查是否符合比选文件的要求;

(2)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进行详细评审。详细评审包括核对人员是否满足比选文件条件等;

(3)按本比选文件要求递交的竞选文件;

(4)参与价格评审的单位不得低于三家。

如有不满足上述复合性评审任意一条要求的竞选文件,将不再进行价格评审。

6、详细报价评审与定标原则

以得分最高的竞选单位作为该项目中选单位。如得分相同时,进行第二次报价,以第二次报价最低的单位作为中选单位。如第二次报价后最低报价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时,则现场抽签确定中选单位。

7、比选公告发布媒介

西藏中兴商贸物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藏中兴商贸物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北京中路182号

联系人:索珍

电  话:1771190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