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推进集团公司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根据八家公司注销工作的需要,现决定采用比选方式选取第三方服务机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1.比选项目概况与范围
1.1项目名称:选取中兴商贸集团下属八家企业清算注销第三方服务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1.2比选范围:招标代理机构
2.比选申请人资质要求及条件
2.1比选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比选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3比选人不得借用资质。
2.4比选人需有效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及专职人员是参加比选公司的正式员工。
2.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比选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3.比选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
符合本次招标条件和要求且有意参加比选人,请于2023年9月12日至9月15日(北京时间9:00-17:00),携带以下资料在西藏中兴商贸物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305室或把材料以快递寄件方式参与报名。
4.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4.1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15日18:00
4.2地点:北京中路西藏中兴商贸物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305室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5.比选程序及评审标准
5.1评比原则:先进行复合性评审,再进行详细报价评审。
5.2复合性评审
(1)比选人在递交比选文件的同时现场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查验授权是否有效;
(2)资格审查:评审人员查验各比选人的资格审查是否符合比选文件的要求;
(3)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进行详细评审。详细评审包括核对人员是否满足比选文件条件等;
(4)按本比选文件要求递交的比选文件;
(5)参与价格评审的单位不得低于三家。
如有不满足上述复合性评审任意一条要求的比选文件,将不再进行价格评审。
6.详细报价评审与定标原则
6.1以竞标费最低的竞选单位作为该项目中选单位。如总报价最低的报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报价相同时,进行第二次报价,以第二次报价最低的单位作为中选单位。如第二次报价最低报价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时,则现场抽签确定中选单位。
6.2比选最高限价:3.5万元
7.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西藏中兴商贸物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藏中兴商贸物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北京中路182号
联系人:达瓦桑珠
电 话:15726778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