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我公司计划通过比选方式确定上海南京东路233号6楼645室房屋使用权转让第三方咨询服务单位,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项目地址:上海
三、项目概况:上海南京东路233号6楼645室,面积130.71平方米,我公司具有长期使用权。
四、比选控制价:不超过使用权转让收回资金的5%。
六、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确保在2023年2月30日之前完成工作。
七、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获得合法授权的分公司、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函)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参加比选的比选人在项目比选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社会信誉良好,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为准;
4、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比选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
符合本次比选条件和要求且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2年12月28日至12月31日(北京时间9:00-17:00),携带以下资料在西藏中兴商贸物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305室或把材料以快递寄件方式参与比选报名。
(1)经办人介绍信;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资质证书(如需要);
(5)类似业绩的相关证明资料(如需要);
以上所列资料(1)为原件;(2)-(5)核验原件后,由比选人留存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比选人经审查后仅向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合格比选申请人发放比选文件。
九、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2月31日18时,地点:北京中路西藏中兴商贸物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305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十、比选公告发布媒介
西藏中兴商贸物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藏中兴商贸物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北京中路182号
联系人:巴桑罗布
电 话:18076905481
集团投资发展部
2022年12月28日
附件:
比选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比选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比选。
2.有关定义
2.1 本次比选的比选人是“西藏中兴商贸物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2 “比选申请人”系指取得了比选文件拟参加比选和向比选人提供相应服务的单位。
3.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比选公告”第七条的基本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3)比选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比选申请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比选有关的费用。不论比选的结果如何,比选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比选文件
5.比选文件的构成
5.1 比选文件用以阐明比选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报价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比选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比选公告;
(2)比选须知;
(3)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5.2 比选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比选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比选申请人应对比选文件全部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6.1 在比选截止时间前,比选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6.2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比选人可以视比选具体情况,延长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比选文件的参选人。
7.1 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会或组织参选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
7.2 参选人自行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比选申请人自己承担。
三、报价文件
8.报价文件的语言
8.1 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以及比选申请人与比选人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报价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参选人公章,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参选人自行承担外文资料不被认定的风险。
8.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参选人的报价文件将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9.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招标项目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本次招标项目的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
12.1 比选申请人应保证实施项目的任何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比选申请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2.2 比选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2.3 比选申请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报价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比选申请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比选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2.4 如采用比选申请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文件中的报价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3.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
比选申请人应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比选申请人拟在中选后将项目的部分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载明。比选申请人编写的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3.1 报价部分:比选申请人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填写的“报价函”。本次比选报价要求:
比选申请人的报价是比选申请人响应比选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比选申请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13.2 商务部分:比选申请人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资质证书;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业绩证明材料;
14.比选有效期
比选有效期自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30天,比选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15.报价文件的修改或撤回
15.1比选申请人在递交了报价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报价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人。
15.2 比选申请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
15.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比选申请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报价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
16.比选申请文件的份数和密封
16.1比选申请文件正副本各一份,分别密封在标袋中,标袋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条的封口处加盖公章,标袋上需标注“正本”、“副本”字样;
16.2 比选申请文件标袋上需标注以下内容:
①比选人的名称:
② (项目名称)比选申请文件
③比选申请人名称:
④注明:“在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四、开标和评审
17.开标由比选人组织并邀请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18.比选评审由必选小组负责,必选小组成员组成:共5人。
19.评审方法及确定中选人原则:采用“最低投标价法”,确定报价最低的合格比选申请人为中选人。
20.比选评审原则
必选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待所有比选申请人,其评审内容包括:
(1)对比选申请人递交的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2)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比选申请人所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复核,检查是否符合“报价要求”所列条款;
(3)将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比选申请人的投标报价按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将报价最低的比选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4)中选价格及合同价款支付方式:中选单位的投标报价为中选价即合同价,支付方式在合同中约定;
21.中选通知书
中选通知书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中选通知书”及“中选结果通知书”格式如下:
中选通知书
,于 年 月 日 进行评审。比选申请人共 家,经评审符合要求的 家,不符合的 家。通过评审委员会详细评审,推荐合格中选人为:
中选金额为:
请中选单位在接收中选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到西藏中兴商贸物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比选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中选结果通知书
(未中选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 (中选人名称)于 (比选日期)所递交的 ( 项目名称)比选申请文件,确定 (中选人名称)为中选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比选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封面格式:
项目
比选申请文件
比选申请人: 公司(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报价函格式:
比选申请报价函
(比选人名称):
根据已收到的《 》比选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并认真研究后,愿以 的收费标准下浮 %作为投标报价,按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该项目相关工作,并承诺如下:
1.我单位完全接受和响应比选文件的相关要求。
2.若我单位中选,我方保证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3.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4.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贵方比选评审结果,不因未中选而向贵方提出任何索赔和补偿要求,也不要求贵方对未中选原因进行解释。
5.本比选申请文件有效期:自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30天。
比选申请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姓 名: (签 字)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比选申请人: (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人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参加本项目比选和签署本项目比选申请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处理本次比选活动的一切事务和所签署的本比选申请文件的内容。
代理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项目比选有效期截止之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签字)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比选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承诺函
(比选人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比选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比选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比选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比选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八)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九)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十)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十一)如本项目比选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十二)本单位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被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的有 次。
(十三)我公司承诺本公司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记录。
(十四)我公司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公司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
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企业需附的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资质证书(如要求);
(4)业绩证明材料(如要求);
(5)服务方案
(6)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