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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西安碑林区文艺北路7号1-1幢30501室房产转让项目
公告号:2022年第 5 号
转让方(盖章):西藏金珠对外贸易进出口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或代理人(签字):
申请日期:2022年11月21日
资产转让信息公告
一、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的西安碑林区文艺北路7号1-1幢30501室房产,在西藏中兴商贸物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网址:http://www.xzzxcc.com/)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2、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发布的资产转让信息公告及附件等全部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自治区国资委《区政府国资委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藏国资办发【2021】48号文件)规定依法、依规,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处置资产。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转让方(盖章):西藏金珠对外贸易进出口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1日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 名称 |
西安碑林区文艺北路7号1-1幢30501室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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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西安碑林区文艺北路7号房产1-1幢30501房产 坐落位置:西安碑林区文艺北路7号房产1-1幢30501房产 房产证号:陕(2022)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398826号(原产权证号:西安市房权证碑林区字第31088号) 建筑面积:92.33平方米 所在层数:5层 规划用途:住宅 结构:混合 目前状态:空置 产权标的房产情况以现场展示为准,须意向受让方现场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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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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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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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共有情况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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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 情况 |
评估机构 |
陕西建业房地资产评估测绘(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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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或备案机构 |
西藏中兴商贸物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核准 þ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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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文号 |
陕建业房评(2022)第Y070250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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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2年6月24日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2年9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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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价值 |
—— |
评估价值 |
80.9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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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事项 |
1、其他披露事项详见《房地产估价报告》(陕建业房评(2022)第Y07025023号)。 |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转让方名称 |
西藏金珠对外贸易进出口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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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拉萨市北京中路18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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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企业 R国有独资/全资公司 □国有控股公司 □国有实际控制公司 □国有参股公司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国资监管机构或政府部门 □其他 |
企业/单位类型 |
R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司制企业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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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普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400007109160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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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万元) |
1800万元 |
成立日期 |
2000年1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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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零售业 |
经营规模 |
£大 □中 R小 £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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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陈志平 |
电话 |
13983994368 |
邮箱 |
645998756@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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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内部决策文件类型 |
R 股东会决议(股东决定)□ 董事会决议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党委会/行政办公会/党政办公会决议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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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文件名称 |
西藏金珠对外贸易进出口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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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监管机构 |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中央其他部委监管 R 省级国资委监管 □ 省级其他部门监管 £ 市级国资委监管 □ 市级其他部门监管 □ 区县级国资监管部门 □ 区县级其他部门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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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 |
西藏中兴商贸物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40000686836506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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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 |
西藏中兴商贸物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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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 |
2022年3月9日 |
批准文号 |
[2022] 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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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 股东会决议(股东决定) R 董事会决议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党委会/行政办公会/党政办公会决议 □ 批复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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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件名称 |
西藏中兴商贸物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届第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
四、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以下条件为本次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方所提受让意向须满足该等条件,在不低于以下条件所确定标准的前提下,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受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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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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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次转让信息公告在西藏中兴商贸物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xzzxcc.com/)。 2、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期届满之前持有效证件到拉萨市北京中路182号西藏中兴商贸物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或邮寄至前述地址,收件人,旦增克珠,联系电话:18689119003。 3、报名时向受让方指定账户缴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15万元。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报名时错误报名、未按时报名等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4、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办理房屋相关权证的费用等,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税费及房产过户涉及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登记费、手续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5、转让标的所欠费用包括但是不限于水费、电费、气费、物业费及其他已知和未知欠费均由受让方承担。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费用自理。 6、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含土地性质变更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转让方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7、转让标的存在漏水瑕疵,物业管理单位已拟定维修计划,但何时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请意向受让人自行了解转让标的现状。 8、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等主要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2)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承诺已充分了解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限购政策,已确认完成不动产购置资格的查询工作,确认具有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购置资格,并且承担如因不具有相应资格而导致无法完成交易或变更登记而带来的损失以及给交易相关方造成的损失。 (4)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账户。(如遇疫情防控政策除外) (6)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与转让方进行转让标的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等的交接。受让方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完毕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受让方核查验收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均在《资产交接单》进行会签即视为交接完成。 (7)承诺所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8)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转让方对转让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9)本项目信息公告期,意向受让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公告之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公告。 (10)收款单位名称:西藏中兴商贸物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银行账号:1388030235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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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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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保证金 事项 |
是否交纳交易保证金 |
R是 □否 |
交易保证金金额 |
人民币15万元/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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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公告截止日17:00前交纳(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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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报名时错误报名、未按时报名等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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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事项 |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⑤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等);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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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式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后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转让方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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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
是否交纳履约保证金 |
£是 R否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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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信息公告期
信息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以西藏中兴商贸物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xzzxcc.com/)发布当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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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起始日 |
2022年 11月 21 日 |
公告截止日 |
2022年 11 月 25日 |
报名截止时间 |
交纳保证金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 11 月25日17时,过时不在接受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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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展示时间 |
公告期内,提前电话预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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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展示时间 |
公告期内,提前电话预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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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示地点 |
公告期内,提前电话预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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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R 信息公告终结。 ¨ 不变更信息公告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公告期,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最多延长40个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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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媒体公告 |
—— |
六、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七、竞价安排
竞价规则 |
本次竞价采用书面竞价或微信竞价方式,竞价过程采取自由竞价、限时竞价结合的方式。 (一)报名期限届满,若只有一人报名竞买,则采用书面报价方式:在自由竞价期即2022年 11 月 28 日16:00届满前,意向受让方可以对转让标的充分报价,报价只要不低于转让底价,即为有效报价,以转让方收到书面报价文件为准。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自由竞价期届满,意向竞买人不报价或者报价低于转让底价,竞买人丧失竞买资格,转让方有权没收其保证金。
(二)报名期限届满,若有多人(2人及以上)报名竞买时,由转让方将交纳保证金竞买人组建微信群(实名),采用微信群内报价方式竞价。竞价期限由自由竞价期和限时竞价期组成。自由竞价期:在此期间,意向受让方可在微信群内对转让标的充分报价,报价只要高于现有最高报价(首次报价不低于转让底价),即为有效报价,准确时间以前述微信群收到微信报价时间为准。限时竞价期:自由竞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期。每个限时竞价周期3分钟。限时竞价期可由一个或多个限时竞价周期组成。在一个限时竞价周期,如无人加价,当前的最高报价者即为转让标的的受让方,转让标的报价活动结束;如限时竞价周期内有人报价,则以此报价时间为新的限时竞价周期起点,以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限时竞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为止,当前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即成为转让标的的受让方,转让标的竞价活动结束。受让方需于次日向转让人出具书面最终报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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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时间 |
1.自由竞价期:开始时间2022年 11 月 28 日10:00; 截止时间2022年 11 月 28 日16:00。 2.若有多人(2人及以上)报名竞买时,由转让方将交纳保证金竞买人组建微信群(实名),采用微信群内报价方式竞价,价高者得。每个限时竞价周期3分钟。 |
加价幅度 |
人民币0.5万元及其整数倍。 |
确认竞价结果 |
受让方确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