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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监督资源 健全监督机制 维护国有资产安全 保障出资人合法权益

发布日期:2021-08-18 15:50 浏览次数:6932

      根据公司运营的实际情况及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按照监事会具体工作要求,以及结合区国资委财务专项监督检查所提出的有关问题整改意见的内容,做到“以案促改”、“举一反三”针对性地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问题,及对管理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风险,进行有针对性的研究、堵塞制度漏洞,开展自查自纠,建章立制,提升管理水平,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自2021年5月9日开始由集团公司监事会丹洋主席为组长,集团监事会牵头,会同集团内审(法务部)联合对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子公司进行了检查(调研)工作。

      检查内容:按照“监督检查、座谈了解、听取汇报、提出建议、个别访谈”的工作总要求。

      一、围绕公司资产状况。财务状况、现金、应收、应付等方面;

      二、制度建设情况。重点围绕各公司内部制度是否健全、制度是否有效执行、是否存在重大缺失,内控风险管控等方面;

      三、“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

      四、合同管理情况。重点围绕合同内容、合同期限,是否通过法律顾问签署意见,签订、归档、执行情况等;

      五、历史遗留问题及解决情况;

      六、各公司涉法涉诉情况;

      七、监事会组织建设及人员配备情况。

      通过此次联合检查,进一步明确了监事会监督职责、强化程序的重要性,梳理了管理中的风险点,确保各公司运作规范性和程序的合法性,提高了各公司的风险防范意识。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起到了保驾护航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