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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国资委《关于做好委系统安全生产督导工作的通知》(藏国资办发〔2021〕60号)精神,6月24—25日,由区国资委安委办组织的安全生产督导组对集团公司区域内进行了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此次督导检查主要以施工现场、宾馆、仓储、娱乐场所和餐饮业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将重要领域和重点部位的消防设施设备、生命安全通道、电线私拉乱接和用火用电情况,以及特殊作业安全措施保障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同时,督导组对不足之处提出了整改意见。
针对督导检查中存在的隐患,集团综治办要求所属企业结合各自企业特点,尽快进行隐患整治,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整改完后按规定向集团公司提交复查申请,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消防相关台账,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手、工作不到位不放手、隐患不排除不放手”,确保建党一百周年和西藏和平解放七十周年之际,集团公司安全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