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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府国资委纪检监察组转发的关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转来的<工作提示>的电话通知》,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集团公司纪委于2020年9月28日制定印发了《关于中秋、国庆期间严明纪律的通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转变工作作风,规范工作行为,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做到常自省、严自律、知敬畏、存戒备,做到“十个严禁”。
2020年10月4日集团公司纪委和综治办联合组成检查组,由集团纪委书记和综治办分管领导带队对集团各公司和各片区节日期间值班带班情况和公车停放情况等有关纪律执行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检查情况总体较好,符合自治区纪委、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和集团公司党委的要求,未发现脱岗、代岗,公车私用和“四风”问题等违纪违规现象,达到了预期的效果,确保了“三不出”、“三稳定”。
集团纪委还在节前转发了驻委纪检监察组《关于四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和《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要求公司系统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通过此次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对节日期间的廉洁自律意识,今后我们将以落实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落实好“十个严禁”,杜绝“四风”问题反弹回潮。